说老实话,读书这么多年,最令我怀念的,其实还是十几岁时读小说的那段时光,那是一种全无目的的阅读,完全出于随意地消遣、打发时间,但却会莫名地沉醉其中——被文字和内容彻底感动,那是一种直觉阅读的感觉,很个人化,难以找到传达给他人的准确表述。带给我这种阅读感觉的,记得有霍达的《穆斯林的葬礼》和路遥的《平凡的世界》。
后来,由于接触学中文的朋友,我对文学理论发生了兴趣,经常看一些夏志清、李欧梵、张隆溪、赵毅衡、王德威、张大春等海外学者的书,渐渐学会了用“学术方法”去阅读和解说作品,文学从唯美主义的陶冶变成了理性审视的对象,这个转变的结果是,那种莫名沉醉的阅读感觉也随之而去了,为此我还一度怀疑自己的文学转向是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,暗自揣测:当文学变成一种专门的知识之后,它联接个人感觉的那根脐带也被剪断了吗?
在渐渐淡化理论的东西之后,再次让我拾起最初那种直觉阅读感觉的,是一部以朋友关系为题材的小说,乔萨的《哥们儿》。这本小说是一个朋友从网上发过来的,作者在两个月之前才刚刚脱稿,还没有经过编辑的加工和审查,所以我看到的文本还近乎毛胚,因为不是纸质文本,我只好对着电脑断断续续地看,差不多用了一周才看完,要说的是,我在电脑或网络上完整地看完的小说,这是第一本。除此之外,最令我受用的一点,是小说的毛胚文本,没有被加工处理过的文字,有一种未曾被驯服的野性和张力在里面,异常不安分,会带给人直面眼前的刺激和真实,读起来真是动魄而又惊心——我称之为“血淋淋的阅读”。
自古以来,以朋友为题材的小说不胜枚举,暗嵌着朋友关系或以朋友关系为背景的小说,更是多如牛毛,但能写出新意或深意的却寥若星辰,尤其是描写当下朋友关系的。《哥们儿》写的是一群京城的中年男人——曹亮、张文、蒋运明、辛波、欧阳青、老熊头儿,他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南下,靠倒腾服装、电子表、太阳镜、录音机、摩托车等紧俏物品,成为京城最早一批万元户,只是现如今辉煌已去,他们成了所谓的“息爷”——靠银行存款的微薄利息,过着一种没落“贵族”的日子。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,差不多都打过架斗过殴赌过博嫖过娼,但为此就认定他们是十恶不赦的坏人,也似乎不太妥当,毕竟这些人还没有丧失同情和怜悯,还有着最基本的良知,说白了,他们就是一群俗人,一群不高不低的小老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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